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负责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:负责医疗机构中与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关的管理工作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: (1)开展全国医疗器械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技术工作,承担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、评价、反馈和上报 (2)承办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的建设及维护 (3)对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(4)依据对上市产品的监测及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医疗器械的再评价 (5)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的宣传、教育、培训和信息刊物的编辑、出版 (6)参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的国际交流 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: (1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、评价、反馈和上报工作 (2)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宣传培训和组织工作 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: (1)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(2)指定机构并配备专(兼职)人员 (3)负责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、分析、上报工作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