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药监测〔2011〕78号
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: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《关于新、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监测与评价综〔2011〕220号)要求,为做好新、老在线呈报系统的衔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平台 (一)数据上报: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使用新系统上报,老ADR系统的上报功能停用(上报功能包括在“上报数据”中的录入和在“未报数据”中的提交功能)。 (二)数据审核(包括修改、评价、退回、删除等工作) 1、通过新系统上报的数据在新系统中进行审核。 2、通过老ADR系统上报的数据(即2011年底以前的数据)在老ADR系统中进行审核。这些数据各市中心应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审核,新系统不再对老系统中的数据做任何审核相关的操作。 (三)数据迁移:老ADR系统中的数据完成审核后,国家中心将整体迁移到新系统。迁移完成时间另行通知。 (四)数据检索统计 1、老ADR系统中的报告数据(2011年12月30日以前的数据)迁移到新系统之后,可在新系统中进行检索统计。 2、通过新系统上报的数据在新系统中进行检索统计。 (五)其它:老ADR系统除上报以外的功能停用时间另行通知。 二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平台 (一)数据上报: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使用新系统上报,老器械系统的上报功能停用。 (二)数据评价 1、通过新系统上报的数据在新系统中进行评价。 2、 通过老系统上报的数据2011年12月30日前在老系统中进行评价,如逾期未评价完成,2012年1月10日开始可在新系统中继续评价。 (三)数据迁移:老系统中的数据在2012年1月1日至1月9日期间,将整体迁移到新系统。 (四)数据检索统计 1、老系统中的报告数据(2011年12月30日以前的数据)在老系统中进行检索统计。数据迁移到新系统之后,可在新系统中进行检索统计。 2、通过新系统上报的数据在新系统中进行检索统计。 (五)其它:老系统停用时间另行通知。 三、药物滥用监测平台 药物滥用监测平台系统切换时间另行通知。 四、其它有关要求 联系人:药品相关:李明,025-84536884 器械相关:卞蓉蓉,025-84536882 药物滥用相关:倪敏,025-84536887 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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